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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消除了犯罪记录
三年以下刑罚。十年内不犯法。建议消取。七年以下刑罚。二十年不犯法。建议消取。十年以上的罪。原则上不消除。政治罪。判国罪不消除。十年以下的罪出狱以后有重大立功情节。可以消除。
感谢邀请。真正的犯罪记录永远不会消除。刑满释放者没有纠结这个问题的必要。建议你学一样技术。比如电焊。跟着老板在工地上一天也能挣三五百。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吧。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度过余生。能够自己创业当老板的毕竟是凤毛麟角。
违法记录及案底不能消除。如果犯罪人员为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案底会依照规定封存。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可以作为工作记录予以保存。
(五)明确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
负责提供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提供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负责登记和管理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妥善管理犯罪人员信息。不按规定登记犯罪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或者违反规定泄露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并对犯罪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规定使用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北京的实际的做法是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对外(比如政审、就业)是予以保护的。对内(比如调取前科)是实际出具的。
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是永久记录的。不存在消除的问题。不过一般来说是五年内的构成累犯。超过的实际影响也不太大。不过涉及政审、就业时可能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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