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嫡长子继承制,那其他的儿子们该如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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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嫡长子继承制,那其他的儿子们该如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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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叙述一下明朝的继承制度:

皇位继承是历代统治者在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政权的连续和稳定。皇位继承局限于血缘系统范围。嫡长继承应该是最优先的选择。然而。历史往往不按人为规定的轨道行进。皇位继承意味着接替最高权力。在权欲的驱使下。血统并不能禁绝对权力觊觎的野心。也阻止不了各种因争夺皇位继承而出现的阴谋活动。阻止不了各种政治势力的角逐。

明朝的做法基本上是旧制度旧矛盾的继续——嫡长子继承制。清朝中叶起则对传统的继承制度做了较大的改变——秘密立储制。

明代政治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最突出的特点是以皇权为核心的君主专制政体得到空前发展。所有政治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补充。都是围绕加强皇权。以保证万世一系的朱明王朝的家天下统治。在皇位继承问题当然也不例外。明代的皇位继承制严格遵守我国历史上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从明代前后期皇位继承的具体情况看。大体可分为四种形式:嫡长子继承;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兄终弟及;国赖长君。

第一。嫡长子继承。按照儒家的政治理论。皇权既然是由天授予。当然是终生的、世袭的。皇统是不能随便改变的“万世一系”。“家以传子。官以传贤”。?这是家天下的根本原则。这种原则与宗法制度紧密结合。便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在皇帝正妻皇后所生诸子中。确立长子为继承人。如果嫡长子早殇而有子。则立长子之子:长子无子则由嫡次子顺序继承。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正月。朱元璋自称吴王时。就立长子朱标为世子。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即皇帝位。立世子朱标为皇太子。朱标死后。又立朱允文为皇太孙。就是根据这个原则。

洪武三年。朱元璋颁诏天下。“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长者必正储位:其诸子当封以王爵。分茅土。以藩屏国家。”?之后他又说:“天子有子。其嫡长者守邦以嗣大统。诸子各有茅土之封。藩屏王室。以安万姓。”?。朱元璋在立太子定储位的同时。又大封诸子为王。特别是对年长诸子。如燕王朱棣、晋王朱桐等人均授以兵权。分别派遣他们治兵于腹里或边塞要地。任命他们率领大军出发征讨或负责军屯实边等。朱元璋的意图是“立太子为天下本”。“用宗室以为天子屏藩。”但事实证明。在立太子定储位的同时。又大力培植和加强诸王的军事政治力量是自相矛盾的。一度成为全国性大动乱的源头。朱允文继位后。深知自己的统治力量脆弱。处境危殆。于是在上台之后便集中全力以废黜诸王。进行“削藩”。而诸王中属燕王朱棣实力最强大。他本来就有取代朱允文的野心。乘此局势。打着“靖难”的旗号起兵。酿成“靖难之役”。靖难之役给明初刚刚有所恢复的社会经济以较大的破坏。

参考:《明太祖实录》《明史》

其他观点:

朱元璋是一个喜欢考虑长远的人。他基于自己的理解。处于保障皇权和训诫子孙的目的。主持编撰了一套类似于当代宪法的制度标准。称之为《皇明祖训》。要求后世帝王。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来。

最为出名的便是继承人制度。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2.0版。“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将嫡长子的地位最大化。完全杜绝了。皇子争位。内耗国力的这么一个可能性。

当然。这仅仅只是其继承人制度的那么一小部分。朱元璋考虑得很长远也很仔细。他所定得规矩并不是仅仅只有皇位传承。还包括了其他藩王的传承。应该传谁、怎么传。遇到没有嫡长子或者无子早逝这样的特殊情况该怎么办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朱元璋都给出了解决办法。

接下了我便参考《皇明祖训》。并结合一些例子。来解读咱们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朱元璋定下的明朝爵位制度。

朱元璋这个人对于外人很无情。但对于自家孩子。那估计是历代帝王世家中最有人情味儿的了。

朱元璋对于老朱家的人。爵位给的很高。

《明史》记载:初。太祖大封宗藩。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

他规定。嫡长子是太子。其余儿子全是亲王。按长幼排序。这里的亲王也就是藩王。待其成年之后便可前往封地就藩。换句话说就是去享福了。亲王的待遇很高。每年的俸米乃是一万石。这个量差不多是三千户普通家庭一年的粮食。而且在朱元璋时期。亲王还领有护卫军。少则三千。多则九千。颇有权力。

当然。“嫡长子继承制”2.0版在亲王这里依旧适用。即亲王的嫡长子为第一继承人。也就是世子。其余的儿子全部封为郡王。他们只要年满十岁。一律按照这个标准授爵。

这个郡王爵位。相对要低一等。岁米也就二千石。

至于郡王的儿子。依旧是这么一个顺序。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其余儿子爵位降一级。为镇国将军。其后依次则是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

当然了。如果遇到没有嫡长子或者无子早逝这样的特殊情况该怎么办呢?

《皇明祖训》是这样规定的:

如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子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

也就是说藩王三十岁的时候如果还没有嫡子。庶子们还是郡王。意思就是再等等。说不定还能生;如果五十岁还没有。那估计是没希望了。那就在庶长子里面选一个吧。这还是所谓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

总之呢。朱元璋是给子孙后代们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特别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这一条。乃是国本之中的国本。即使是皇帝也无法更改。比如万历皇帝之所以数十年不上朝。其原因就是自己不想立长子为太子。但却又不能违背祖训。因为底下的大臣们不同意。最终万历皇帝还是没办法。只能是遵循祖训。

而正是因为制度被切实有效的遵循。其很好的解决了一个皇子夺嫡。自家人打架这么一个历史性难题。至于藩王在外。拥兵自重。从发生靖难之役这样的诸侯作乱事件。朱元璋也没想到。但这个问题后来被朱棣给解决了。他大力削藩。拿走了藩王们的治军参政之权。以此消除了藩王拥兵作乱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发现。在靖难之役后。明朝二百多年里。基本上没有发生过什么诸侯作乱的事情。唯一一次就是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宁王造反。但由于实力太弱。被轻松平定。

所以对于明朝的藩王制度。后世评价颇高。比如《清史稿》便如此评价:

“有明诸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史称其制善。”

但话说回来。明朝的藩王制度。还是有弊端的。那就是因为所有皇族子弟都是由国家养着。最差的也能每年二百石岁米。这导致随着事件的流逝。朱氏皇族开枝散叶。人口暴增。王爷遍地走。宗室多如狗。其对于国家造成的负担越来越重。

他们个个养尊处优。虽然没有实权。但待遇很高。换句话说。就是朝廷养着一群闲人。不干事不说。吃得比谁都还多。与蛀虫无异。久而久之。国家定然是不堪重负。而且藩王们大量的封地。抢夺了老百姓的生存空间。降低了朝廷对于各方的可操作性。

比如明朝末年被李自成烹杀了地福王。其因为当年万历皇帝宠爱。得了大量地封地田产。史载:

“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

由此可见。明朝最终的灭亡。与藩王们空耗国力是有着一定联系的。明朝后期。内忧外患严重。朝廷每年赈灾、军饷等等负担。已经是难以为继。而背后还有这这么一群蛀虫在吸血。如何不亡?

对此。清朝后来吸取了一定教训。首先在爵位上。将明朝的六世八等。改到了十二等。而且采取降级措施。即亲王的儿子袭爵要降一级。世子可能就是郡王、庶子可能就是贝勒了。这等于是在变相的减少封爵的人数和待遇支出。

至于待遇上。俸银禄米都还是不少。但是他们几乎没有封地。大都待在京城。虽然都是朝廷养着。但开销花费。甚至于对于国家地影响。都被降了很多。

其他观点: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也很复杂。说简单是因为基本上历朝历代对于没有继承资格的皇子们都采取分封。只不过在分封的具体安排上有所差异;而说复杂则是。明代的分封制度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几个阶段。以下我来具体说明。

朱元璋创立的分封制

总结来说。朱元璋所钦定的分封制度。是以保证朱氏天下不被外姓侵夺和皇室成员的累世权力为出发点的。这就决定了分封逾制和藩国地位的尊祟。其表现主要有以下三点:

军事上。各王府配备三护卫。约16000人。将诸子分封于边塞重镇及内地各重要城市。使众子“据名藩。控要害。以分制海内。”并赋予节制王府所在地方驻军之权。边境九王皆手握重兵。而内地诸王也是“部兵跃武。并列内郡。”

政治上。规定亲王冕服为九章九旎。车骑邸第下天子一等天子之臣。贵至太师垂相公侯。不得与讲分礼。伏而拜谒。子孙后代嫡长子袭封。余子皆降等袭爵。如:亲王子嫡长子仍为亲王。其余诸子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仍为郡王。其余诸子为镇国将军。诸如此类。

在经济上。朱元璋强调“眷亲支之厚”。规定亲王禄米万石。郡王2000石。镇国将军1000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镇国中尉400石。辅国中尉300石。奉国中尉200石。把他的子孙后代按亲疏分等级由国家全包起来。其宫室造作、婚丧嫁娶亦由政府负责。王府官员亦按规定由政府支给禄俸。

虽然朱元璋的这种做法目的是为了维护他家天下的构想。但是实际上却因此而开启了“藩衅”。并最终导致了他的后代们对皇位的争夺。

建文帝、永乐帝相继削藩

实际上在朱元璋晚年。已经意识到了他制定的分封制度弊端很大。容易造成国家分裂。在他亲自撰写的遗诏中。令“诸玉临国中。无得至京。王国所在文武吏士。听朝廷节 制。惟护卫官军听王。诸不在令中者。惟此令从事。”在朱元璋的遗诏中。实际上已经将各地藩王的部分军政大权收归国有了。

当皇帝后的朱棣。由于身份的转换。也接过了削藩的大旗。继续进行削藩:

严加管束。首先改变藩王们骄横贪婪的心理情绪。对他们不合理的要求坚决制止。如宁王奏以杭州封予以拒绝。改封南昌;代王朱桂奏请封其女户徐忠。被朱棣踢书训斥;肃王朱楧奏请药材、书籍。书给送去。而药材以皇考“分封供给有制”不予等等。

在大封靖难功臣。加强中央力量的同时。对有不轨行为的王府加强军事监视。如洪武三十五年七月。派都督袁宁赴云南“ 整肃军备”。同时警告岷王“凡事可与计议而行”。要“宜慎出入。谨言节饮。”永乐元年。岷王与西平侯沐晟交恶。岷王要求处置沐晟。朱棣表面对沐晟严加戒谕。但重申仍命沐晟镇守云南。并云南都司属卫听其节制。实际上对岷王剥夺其权势。监督其行为。

对违法干纪者予以坚决打击。并借机增立藩禁。永乐元年春。先命有司“自今王府非得朝命。不得擅役一军一民及领一钱一物。听从者有罚。自永乐三年至十五年。齐、晋、谷、代、岷诸王相继因罪被废。朱棣把王府的军政权全部收回。完全置于朝廷的监控之下。

收缴王府护卫军对有过王府。首先收回其 护卫军。并欢迎王府主动献还。永乐一朝。被收缴护卫军的王府已占半数。

永乐朝之后

在经过朱棣如此大动作的削藩之后。明朝后世皇帝皆秉承着“裁削精神”。对宗室藩王越发严苛。此后甚至发展到了“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无罪固一城。被之以虚名。而实之以庶人。”“箝制之者无不至。”近乎于囚徒的待遇。因此这些当不了皇帝的藩王们。只能困守王府。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以寻欢作乐为己任。极尽奢靡铺张之能事。朱元璋所寄予的藩屏王室的作用彻底消失殆尽。

据有关资料记载。洪武时宗室人口共计58人。正德年间。增至2945人。嘉靖八年。“宗室载属籍者8203人。”嘉靖四十三年。“盖四万有奇”。隆庆五年。不计郡县主君及仪宾。玉牒现存者共28924位。万历二年。“载玉牒者四万。而见存者可三万有奇。”至 万历四十年。据大学士李廷机、叶向高疏称“万历三十二年。玉牒宗支共计一十五万七千余位。今袭封新生已逾十四年。又有六十余万位。比之弘、正间。不啻百倍。

明朝在嘉庆年间拖欠宗室俸禄就已经十分严重了。嘉靖八年二月。詹事霍韬疏称“宗室 日广。禄费不给。”同年四月。礼部尚书梁封亦谓“若不早为议处。委难善图其后。”宗禄的急骤增长使国家财政步入了绝境。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大明朝廷仍勉力供给。一是祖制难改。二是宗室人数众多力量庞大。一旦触动利益。肯定会发生内乱。

综上。明朝不能当皇帝的皇子们以及其子孙后代。在朱元璋制定的分封政策下。成为了坐靡厚禄无所事事的寄生阶层。他们毫无节制地繁衍后代。占据了大量国家资源。实际上明朝灭亡的原因中。宗室负担过重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条。如果能将宗禄的一部分拿出来当兵饷。安抚流民等。明朝也不会在流寇和满清的夹击之下迅速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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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陌念 永久VIP 2022年10月1日 04:36:40

    长子,明朝,朱元璋,郡王,宗室,皇位,王府,亲王,诸子,制度

  • 眼角痣 永久VIP 2022年10月1日 04:36:40

    没想到大家都对明朝是嫡长子继承制,那其他的儿子们该如何安排?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 意中人 永久VIP 2022年10月1日 04:36:40

    我来叙述一下明朝的继承制度:皇位继承是历代统治者在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政权的连续和稳定。皇位继承局限于血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