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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品: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爵 :王
从一品:
职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
勋:国公
正二品:
职官:尚书令(因李世民曾任此职。后来此职一直空置)、大行台尚书令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镇军大将军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十六卫大将军、六部尚书、太子宾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护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御史大夫、秘书监、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左右散骑常侍、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大匠、诸卫羽林千牛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长史、大都护府副都护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上:
职官:黄门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军器监、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
文散官:正议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
爵:开国伯
勋:上轻军都尉
正四品下:
职官:尚书右丞、尚书中司侍郎、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
文散官:通议大夫
武散官:壮武将军
从四品上:
职官:秘书少监、、殿中少监、内侍、大都护府/亲王府长史
文散官:太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从四品下:
职官: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上州别驾、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王府司马、中府折冲都尉
文散官:中大夫
武散官:明威将军
正五品上:
职官: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都水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奉先县令、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典军
文散官:中散大夫
武散官:定远将军
爵:开国子
勋:上骑都尉
正五品下:
职官:太子中舍人、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别驾、下府折冲都尉
文散官:朝议大夫
武散官:宁远将军
视正五品:萨宝
从五品上:
职官:尚书左右司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别驾
文散官: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从五品下:
职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上牧监、下都督府/上州司马、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宫苑总监、上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
武散官:游击将军
正六品上:
职官:太学博士、中州长史、亲勋翊卫校尉、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令、武库中尚署令、诸卫左右司阶、中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朝议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
勋:骁骑尉
正六品下:
职官: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下州长史、中州司马、内谒者监、中牧监、上牧副监、上镇将
文散官:承议郎
武散官:昭武副尉
从六品上:
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尚书诸司员外郎、大理司直、国子助教、城门郎、符宝郎、通事舍人、秘书郎、著作佐郎、侍御医、诸卫羽林长史、两京市令、下州司马、左右监门校尉、亲勋翊卫旅帅、上县令
文散官:奉议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
勋:飞骑尉
从六品下:
职官:侍御史、少府/将作/国子监丞、司农寺诸园苑监、下牧监、宫苑总监副监、互市监、中牧副监、下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副尉
正七品上:
职官: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军器监丞、中县令、亲勋翊卫队正、亲勋翊卫副对正、中镇将
文散官:朝请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
勋:云骑尉 正七品下:
职官:内寺伯、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别将/司史、上镇副、下镇将、下牧副监
文散官: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副尉
从七品上: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别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
文散官:朝散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
勋:武骑尉
从七品下:
职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别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
文散官:宣义郎
武散官:翊麾副尉
视从七品:萨宝府祆正
正八品上:
职官:监察御史、协律郎、翊卫、大医署医博士、军器监主簿、武库署丞、两京市署丞、上牧监丞、执乘亲事
文散官:给事郎
武散官:宣节校尉
正八品下:
职官:奚官/内仆/内府局令、备身、尚药局司医、京兆/河南/太原诸县丞、太公庙丞、诸宫农圃监、互市监丞、司竹副监、司农寺诸园苑监丞、灵台郎、上戍主、诸卫左右司戈
文散官:征事郎
武散官:宣节副尉
从八品上:
职官:左右拾遗、太医署针博士、四门助教、左右千牛卫录事参军、上县丞、中牧监丞、京县主簿、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丞、保章正、诸折冲府旅帅
文散官:承奉郎
武散官:御侮校尉
从八品下:
职官:大理评事、律学博士、太医署丞、左右千牛卫诸曹参军、内谒者、都水监主簿、中书/门下/尚书都省/兵部/吏部/考功/礼部主事、中县丞、京县尉、诸屯监丞、上关令、上府兵曹、上挈壶正、中戍主、上戍副、诸率府左右司戈
文散官:承务郎
武散官:御侮副尉
正九品上:
职官:校书郎、太祝、典客署掌客、岳渎令、诸津令、下牧监丞、中下县丞、中州博士、武库署监事
文散官:儒林郎
武散官:仁勇校尉
正九品下:
职官:正字、奚官/内仆丞、内府局丞、太史局司辰、典厩署主乘、下县丞、下州博士、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尉、上牧监主簿、诸宫农圃监丞、中关令、亲王国尉、上关丞、诸卫左右执戟、中镇兵曹参军、下戍主、诸折冲队正
文散官:登仕郎
武散官:仁勇副尉
从九品上:
职官:尚书/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主事、奉礼郎、律学助教、弘文馆校书、大史局司历、太医署医助教、京兆/河南/太原府/九寺/少府/将作监录事、都督/都护府/上州录事市令、宫苑总监主簿、上中县尉
文散官:文林郎
武散官:陪戎校尉
从九品下:
职官:内侍省主事、国子监录事、崇文馆校书、书学博士、算学博士、门下典仪、太医署按摩/祝禁博士、太卜署卜博士、太医署针助教/医正、太卜署卜正、太史局监候、掖庭局宫教博士、太官署监膳、太乐鼓吹署乐正、大理寺狱丞、中下州医博士、中下县尉、下关令、中关丞、诸卫羽林长上、诸津丞、诸折冲府队副、诸率府左右执戟
文散官:将仕郎
武散官:陪戎副尉
流外一等:诸卫/都水监/羽林军录事、尚书/中书/门下省/御史台令史、太常寺谒者、司仪署诸典书、河渠署河堤谒者、太医署医针师、内侍省寺人 视流外一等:萨宝府祓祝
流外二等:太卜署卜助教、秘书/殿中/内侍省令史、城门/符宝/夕文馆令史、通事令史、尚书/门下/中书省/御史台书令史、太常寺祝史、宫苑总监录事、典客署典客、亲勋翊卫府录事、太史局漏刻博士、御史台殿中令史
流外三等:城门/符宝书令史、秘书/殿中/内侍省、御史台书令史、、诸牧园苑监录事、诸仓监/诸关津录事、诸卫羽林军府/太子詹事府令史、尚食局主食、、秘书/殿中/内侍省诸局书令史、内侍省内典引、尚药局太医署按摩祝禁师、太常寺赞引、太医署医工/针工、太卜署卜师诸计史、率更寺漏刻博士
流外四等:、诸卫羽林军史、门下省主宝/主符、太医主药、门下/中书省传制、太医署按摩祝禁工、御史台监察史
视流外四等:萨宝府率
流外五等:大理寺司直平事史、诸署农圃监、诸牧园苑监史、诸都护府史、太官署监膳史、良酝署掌酝、掌醢署主醢、诸典事、亲勋翊卫率府史、大理寺狱史
视流外五等:萨宝府史
流外六等:亲勋翊卫府史、诸仓关津府史、、太医署药园师、诸亭长
流外七等:门下省主节、诸掌固、大史监历生、天文观生、诸仓关津史、诸仓计史
流外八等:守宫署掌设
流外九等:国子学/太公庙干、诸辇者
其他观点:
简单的回答一下吧。
首先是先秦。先秦主要是依靠爵位。诸侯间采用“公侯伯子男”的顺序。诸侯国采取“卿、大夫、士”的等级。但具有排他性。此种特性一直到春秋战国时才发生了改变。
春秋战国是我国大分裂时期。特别是战国。也是制度大变革时期。普通人可以凭借战功获得爵位。虽然此时的爵位仍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但爵位所带来的好处并没有先秦多。再者原本属于先秦时期的吏也崛起了。也就是官僚制度也逐步形成。自此至东汉。中央政府的官员以秩来确定官位高低。看历史剧《汉武大帝》时。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等就是表示官员的等级。
自东汉以下。官员管理采用“品官”的方式。事实上各个朝代设置存在着差别。但主要是在如何细化品级上。原因是东汉末年。曹魏集团用汉朝的一套官名笼络了部分人士。又出现了许多新的官称。比如武官多了很多将军称号。文官多了中书监等官称。于是曹魏新朝面临一个大问题。如何将混乱的官职排列出高低。得益于两汉时期群臣拜见皇帝。以朝位的先后顺序代表地位尊贵。比如尚书令、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号称“三独坐”。就是依靠朝位的特殊排位而获得尊贵地位。最终曹魏创造出了品官制度。当然汉朝的秩禄制度并没有消失。与品官制度一起并行到南朝。最后才被取代。
其他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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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品是指官位高低的等级顺序,是确定俸禄的依据。中国历史上,严格意义的用“品”定官位的高低始于魏晋时期。魏晋以前并不用“品”,而是用爵位和秩禄定官位高下,分别实行于先秦和秦汉。
一、先秦时期的以爵定官
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如前所述,周天子、诸侯国君手下的大臣也有爵次,即卿、大夫、士,卿再分为上、中、下三级,士亦也有上士、中士、下士之分,这个爵次同时也代表了西周官员的位次。
西周还有九命制的说法,按照《周礼》、《通典》等书的记载。周代的官员“有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也就是说周天子、诸侯手下的群臣官位共分为九个等级:九命作伯,八命作牧,七命赐国,六命赐官,五命赐则,四命受器,三命受位,再命受服,一命受职。
九命最尊,一命最卑,同时规定了每一等级官员的服饰、器物等标准。卿、大夫、士是爵位,也是官位。天子有天子的卿大夫、士,诸侯有诸侯的卿大夫、士,卿大夫士则对天子、诸侯尽为臣义务。
春秋时期,官吏的任命从以血缘为依据逐渐转向以个人才干和能力为授职的标准。但这时新的官僚制度还处在发生期,表示官员等级的高下也只能暂时以西周时期的卿、大夫、士来区分。
到战国后期,变法最为彻底的秦国开始推行二十级军功爵制,其中就蕴含了卿、大夫等级制的因素在里面。
以商鞅制定的二十等军功爵制为例,第1级公士至第4级不更相当于士,第5级大夫至第9级五大夫相当于大夫,第10级左庶长至18级大庶长相当于卿,第19关内侯和第20级彻侯相当于侯。
从这个角度看,军功爵制在实施之初,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赏功,也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后来的官品作用,即以爵定官吏等级的功能,由此可见军功爵和旧五等爵之间的本质不同之处。
具体而言,二十等军功爵制与西周旧爵制虽然有相通之处,但更大的不同却在于抽去了旧爵制中封土治民的这一重要内涵。不论功臣宗亲,受爵并不意味着可以另外获得土地和治民权,成为自己封国采邑中的另一批大大小小的君主,而只是政治地位有所提高。只是服从于君主的臣僚。
这样,军功爵就成为君主强化君权、建立以君权为核心的身份等级秩序的得力工具,对于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君主专制国家的出现和成熟,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拥有爵位就意味着可以获得田宅、役使庶子、免除徭役、减刑抵罪种种经济和政治上的特权,以至于爵和禄这两字在战国起就常常联称,如《盐铁论·险固》称“庶人之有爵禄”。
当然,军功爵的本来目的还是为奖励军功,有军功者在疆场上可以奋勇杀敌,但要当官却不一定称职,因为当官需要的是另一种行政管理才能,这和战场上的所向披靡绝对是两码事。
因此,尽管军功爵制在实施之初也可以用来显示官吏的等级高低,但随着专制国家形成后对庞大官僚队伍的需要和依赖,就迫切需要另一种用来排定百官等级高低、资历深浅的制度,那就是秦汉时期的按照禄石定官品的制度。
二、秦汉以秩定官阶
“秩”是指官吏的俸禄,秦汉时期,官位的高低直接以禄秩来确定。禄以“石”为单位,就以粟石若干来代表官阶。这是和春秋战国时期官僚制度的形成同步的。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战国策·燕策》和《史记·燕世家》中都曾出现过燕国内有“三百石吏以上”的语句。从《史记·燕世家》记载的情况看,燕王哙在身边人的劝说下,打算仿效上古的禅让把王位让给重臣子之,又担心百官不服从,“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以上而效之子之”,“效”作呈给意,燕王把三百石以上官吏的官印都收回来,让子之重新任命这些官吏,以此树立起子之的绝对威信。
由此看来,燕王哙时的官吏用官俸若干石作为秩位代称的做法已经蔚为风气,这三百石很可能是燕国官吏秩阶的一个分界点,即三百石以上的官吏属于高官。
当然,以石为官阶证据最言之凿凿的还是要数秦国。《韩非子·定法篇》说商君之法有五十石之官、百石之官,《商君书•境内篇》中有千石之令、八百石之令、七百石之令、六百石之令的等级,《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六百石以上、五百石以下、斗食的提法,《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也有六百石吏的明确记载,由此可以肯定,秦国已经形成较为严密的以石论秩的制度。
汉袭秦制,以石论秩制度也最终定型。一般说来在西汉宣帝以前,九卿秩为中二千石,以下按官职分为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比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至比百石共为十八级。另有真二千石的说法,但经学者考证、真二千石很可能就是二千石,暂不列入。
如果加上秩为万石的三公,以及低于百石的斗食、佐史,那么共为二十一级。
西汉帝国的全部官吏从佐史到丞相,一共13285人,全部被纳入到这一秩石等级中。成帝时,废除八百石、比八百石、五百石,剩下十八个等级。王莽时,对官职名称多有变动,但秩石制度变化不大。东汉帝国的秩石等级也基本和西汉相差不远。
在从万石到斗食、佐史类的禄秩等级中,二百石、六百石各是重要的分界点,六百石以上为高官,二百石以下在严格意义上只能称为吏,还未能跻身官的行列。其中,六百石又更为关键《汉书·景帝纪》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注引张晏曰:“长,大也,六百石,位大夫”。秩石六百石以上的官吏,就可以算得上高级官员了,这“长吏”也就是秦简中的“显大夫”。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问答》云:“可(何)谓‘宦者显大夫’?宦及智(知)于王,及六百石吏以上,皆为‘显大夫’。”六百石以上官吏的特权也更多,如免役权、子弟入学权。正因为六百石是汉代官秩中的一个重要分界点,一些重要官职的设立都是以六百石为秩。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汉武帝设立刺史一职,“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和二千石相比较,刺史一职无疑显得位卑权重,但其秩位正好是六百石,虽然低但还是能够跻身高级官吏的行列,这为以后刺史权力的日益扩张、直至成为地方最高长官奠定了基础。
秩禄定官位,官位和秩禄对应,所以官员在离职以后就不能享有俸禄。汉朝官员在离职之后,不管是万石的三公还是数百石的低层官吏。也不管是被免职还是因为服丧、生病而去职,只要这位官员离开了自己的官位,他本来所享有的“若干石”秩次也就自动作废,俸禄更是无从谈起。
如果这个官员还想重新当官,只能重新开始。例如《后汉书·班彪传》载,班彪“举司隶茂才,拜徐令,以病免,后数应三公之命,辄去”,本来班彪已经是一县之令了,但因病归,再想出仕就只能接受三公的征召了。就算已经官至三公,复职后的秩次也低于原秩,如《后汉书·陈球传》载,“迁球为司空,以地震免。拜光禄大夫,复为廷尉、太常。光和元年迁太尉。数月以日食免。复拜光禄大夫。明年,为永乐少府”。
从官员的角度看,秩次跟官职位走,也就是人一走茶就凉。如果还想当官就等于重新出仕,朝廷显得多少有点刻薄寡恩,这也说明两汉帝国时的官秩制度尚未发展成熟;但从另一角度看,秩次跟着职位走的制度的一大好处,就是可以避免出现一大批不在其位、专享其禄的冗官,从这个意义上看,两汉帝国的官员倒是处在一种实实在在的能上能下的变动环境。
三、官分九品的演变
当历史进入魏晋时期以后,以“品”定官位高低秩序正式登上历史的舞台。按照杜佑《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中的记载。曹魏官分九品,所有官职都被纳入到这一至九品的体系中,如位居第一品的有黄钺大将军、三公、诸国王公侯伯子男爵和大丞相,第三品有侍中、散骑常侍、中常侍、尚书令、左右仆射、尚书、中书监令、光禄大夫、九卿、司隶校尉、龙骧将军、辅国将军。官品越低,所包含的官职名称越多,甚至可达到数百种之多,由此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完整的金字塔。
关于官品制的肇始,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上提到,“其初立品,似非品秩也,乃人品耳”,这是指九品官人法。现在的学者指出,曹魏的官品制是由两汉的朝位制度发展而来的。朝位制度萌生于先秦,是文武百官参见皇帝时的排位。
高祖七年(前200年)十月长乐宫建成时,儒学博士叔孙通受命排定群臣朝贺的先后位次,趋退有序、群起群拜的场面令刘邦感叹不已:原来当皇帝是如此威风,以前这皇帝真是白当了!
朝位可以说是官职尊卑的重要标尺,和禄秩大致相吻合,但又不完全一致。例如御史中丞是千石,十三部刺史只有六百石,地方上的郡守国相则是二千石,但在朝位次序上,由于御史中丞、十三部刺史负有监察之职,反在郡守国相之上。
另外在班固的《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记,中二千石以上的官职及将军没有表明先后尊卑,在现实政治中,这些高层官员的资望尊卑就只能以朝位为依据。
《三国志·武帝纪》载,建安元年(196年)九月,已经将汉献帝迎入许昌的曹操自任大将军,以袁绍为太尉,没想到袁绍“耻班在公下,不肯受”。大将军和太尉都是万石,但按照东汉以来的朝位制度,大将军位于三公之上,袁绍为人心高气傲,实力又超出曹操一筹,当然不会接受了。后来曹操一见苗头不对,赶快把大将军的称号让给袁绍,这件事才算过去。
实际上,秦汉秩石制度施行数百年后,已经出现了不少疏漏之处,而官品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加以了弥补。秩石制自秦汉以来一直处于静态的平衡中,而现实政治中的职官制度却在不断地变化、调整,一些职官或者由于接近皇帝、或者由于手握监察大权,权势一天高于一天,但其秩位仍然很低;另一些职官本来大权在握,但随着时代的演进,渐渐大权旁落、风光不再,但其秩位仍然高高在上。
例如侍中与尚书令,前者是皇帝身边的近臣。可以随时劝谏皇帝,影响到最高决策,后者自东汉帝国开始无所不统,号称总揽一切的政务,这两者的作用,已大大超出在秦汉帝国初期位置显赫、后期则风光不再的九卿。但在旧的秩石制下侍中只是比二千石的加官,尚书令只有千石,尚书令的副手尚书仆射以及各曹尚书只有六百石,而九卿则是仅次于万石的中二千石,这与现实政治已经明显不合拍。
因而在新的官品制中,侍中、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和九卿都位居第三品,但九卿的排位明显靠后,侍中则列为三品之首,尚书令等也在前列。可见,官品制的出现综合了秦汉帝国以来职官制度的诸多变动。
不过,官品制虽然确立,但原来的秩石制并没有马上废除,而是品、石兼用,整个魏晋南朝都是如此。如两晋沿用魏法,定官为第几品,定秩为若干石。《隋书·百官志上》载萧梁天监年间:“定令为九品。秩定,帝于品下注:一品秩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几年后,梁武帝又让吏部将官品定为十八班,即以班代品,“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
这是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的举动,很可能是吸取了北魏官分九品十八级的做法。但梁武帝除了十八班制度外还屡屡翻出新花样,又有郡职十班、县职七班、将军号十品二十四班等等,《隋书·百官志上》就一字不落地全部记了下来,可这样一来,班级太过于烦琐,足以让后人望而生畏,所以南朝后十八班基本无人问津了。陈朝代梁套用十八班,但在班外另设九品,班、品共用。
北魏以少数民族统治中原,积极吸取中原职官制度,创设了九品十八级三十等的制度。北魏初年官定九品,但和前代所不同的是,北魏官品有正、从之分,每一品中又有上、中、下三等,《通典·职官二十》称“又按前代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有之”,这可以说是北魏的一大创新。
到北魏孝文帝改革时,再次加以修改,剔除中等,只留上、下两等。这样,品分正、从,是为九品十八级,第四品到第九品,每品再分上、下二等,是为二十四等,加上第一品至从三品共六等,加起来共为九品十八级三十等。
应该说,北魏官品制能最终完善的关键在于将九品分为十八级三十等,这也是魏晋以来官品制演变发展的结果。魏晋以来,职官名称日益增多,职官的权责变动也较大,与此相比,官品却只分为区区九等,这个框架显得过于宽泛,只能大致囊括各官,在等级的细分上显得心用余而力不足。将每品一分为二,成为十八级后就显得从容得多了。例如,在曹魏时同列第三品的尚书令和其副手尚书左、右仆射、下属各曹尚书,在北魏时就分出了高下,尚书令列第二品,尚书仆射列从二品,各曹尚书列第三品,这一安排就合理多了。
再如同样是郡守,上郡太守列第四品下等,中郡太守列第五品下等,下郡太守列第六品下等。总之,九品十八级三十等所涵括的层次,使得统治者在为数量众多的职官排定一张等级次序表时显得绰绰有余。
到隋帝国时,终于迎来了官品制的集大成时期。隋帝国从开国皇帝杨坚到杨广为止,一共只存在37年,尽管是一个短命的帝国但在政治、经济、法律和军事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整合,其中也包括官制方面。
应该说,隋帝国的制度整合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接踵而来的唐帝国从中得益匪浅。隋帝国统一全国后,职事官分九品,每品各有正、从,自四品以下,又分上、下阶,共为三十阶,称为流内。又定视流内品十六等、流外勋品八等、视流外勋品八等。流外勋品主要施行于胥吏杂色一类的低层次吏员,有了一定的劳绩再经过考核,就可以升入流内官,称为“入流”;职事官都是流内官。
到隋炀帝时,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之分,即九品十八级。隋帝国的文武官员共计195937人,其俸禄发放也基本按照这一品秩等级。
至此,自魏晋以来秩石、官品并行的杂乱格局宣告结束,官品制最终取代了秩石制,而中国古代职事官的品秩在经历了“命”、“品”、“班”的不同提法后,终于定格在“品”这一名称。
唐袭隋制,职事官分流内九品,每品分正、从,自四品开始又各分上下阶,如唐高祖李渊时尚书令为正二品,后来李世民曾经当过尚书令,李世民登位后没有人敢任此职,于是唐帝国就没有尚书令,只有位居从二品的尚书令副手尚书左右仆射。视流内自五品至九品,各分正、从。唐帝国的文武百官加上各类吏员胥史,即流内、流外官合计有368668人。
四、散官品阶的系统化
中国古代的官员可以分为两大类:职事官和散官。职事官有固定编制,担任实际职务并行使一定权力;散官则没有定额,没有实际职务和属员,也就没有实际权力,只用来表示官位所能享受的政治经济待遇,也称阶官。
《隋书·百官志》对此总结得非常清楚:“居曹有职务者为职务官,无职务者为散官。”其形成有一个过程到隋唐时期形成系统的制度。
散官又可分文、武两类,以文散官为例,地位较尊崇的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等。后汉章帝建初三年(78年),以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这是“同三司”之名的第一次出现;殇帝延平元年(106年),邓骘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这是“仪同三司”之名的第一次出现;曹魏时,夷陵之战后不得不投降曹魏的蜀将黄权大受青睐,屡次加封至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这是“开府”之名的第一次出现。
以后开府仪同三司的称号在史籍中就随处可见了,三国孙权赤乌十一年(248年),吴国军事重镇西陵督的步骘之子步阐投降晋,加拜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孙皓建衡二年(270年),孙秀投奔晋时被拜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直到隋朝时,散官阶才真正系统化。隋开国之初,设有从上柱国、柱国到都督的十一等散实官,六品以下的官员有十六等的散军号,以及从特进、左右光禄大夫到朝散大夫的六等散官号。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散官号系列在《隋书·百官志下》中被明确指出:“以加文武官之德声者,并不理事”,只是荣誉性质的加官。此后不久,隋帝国即废除散实官和散军号,只留下加以充实细致化后的散官系列,并且一一划定了品级。
到唐朝,散官阶的序列发展得相当完备,分为文、武散阶,见下表:
这样,唐帝国的职事官、散官之间的界定就非常清楚了。职事官有九品十八级之分,散官如文散阶29级、武散阶31级,称为“散位”、“本品”或“本阶”。职事官可以随才录用,常有迁徙;散官则按照资历稳步上升,是官员身份和声望的标志。
职事官和散官都各以一一对应的品、阶来划分高下,但品、阶两条线却是互相独立的,这就会出现低级散官任较高职事官,称为“守某官”;或高级散官任某低级职事官,称为“行某官”。士大夫只要一入仕,就会获得一个散阶即本品,称为“叙阶”,以后经过考课,这一散阶也会逐渐提高,一直到这个官员离职或退休,这个本品仍然跟着这位官员。
宋朝的情形和隋唐差不多,而散阶的作用进一步凸现出来。《宋史·职官志》北宋初职事官分九品,品分正、从,同时又有散官阶,文散官有29阶,名称和唐大致一样,武散官为31阶。神宗元丰年间,北宋职官制度的面目大变,按照“以阶易官”的原则,“取唐及国朝旧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定为二十四阶”,以后经几次变迁,到“政和末,又改从政、修职、迪功,而寄禄之格始备。自开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阶”。
文散官阶从最高级的“开府仪同三司”到最低级的“迪功郎”,一共37阶,武散官阶也在宋徽宗、宋高宗时相继调整完毕,最终形成53等武散官阶。
五、明清官阶制度的特点
从明帝国开始,散官阶从名称上看仍然自成体系,但和唐宋帝国时已经不一样,散官阶失去其自身的独立性,成为官品的附庸物。因为,这时的散官阶提升与否完全要由职官来决定,据官而授阶,官位愈高,散官阶愈高,也就是说只有官做大了,散官阶才会跟着“沾光”。
这样,唐宋时低级散官任较高职事官,或高级散官任某低级职事官的情形自然就看不到了,散官阶也就失去了评定功绩的作用,也与俸禄无关,完全成了官员一种荣耀性的点缀。
明·王鏊在《震泽长语·官制》中点出:“唐制,有勋、有阶、有官、有爵。爵以定崇卑,官以分职务,阶以叙劳,勋以叙功。四者各不相蒙,有官、爵卑而勋、阶高者,亦有勋、阶卑而官、爵高。今制惟以官为定,为是官,则勋、阶、爵随之,无复叙劳、叙功之意。”
具体而言,官分九品、品分正从早已成为习惯,不及从九品的就只能称为“未入流”,这一点明清也是如此。明帝国的文官有九品十八级,武官有六品十二级。另外,清帝国的官员可以因为加衔而提高品位,如各部尚书都为从一品,如果加上一个太师或太傅衔,就可以享受正一品的待遇了,同样,二品的总督如果有尚书衔,那就是从一品了。
明朝的散官阶随官职而定,文散阶合计为四十二级,凡职事官先授予同品的初授散官,三年初考,称职者授予同品的升授散官,六年再考,功劳显著者加授散官。武散阶有三十级。
清帝国的散阶更简单,和官品高度一致也是十八级,什么等级的职官授予什么级别的散阶,这时的散官阶,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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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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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古代官位是如何分等级的?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正一品: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爵 :王从一品:职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文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