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回答:
愤怒。除了愤怒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汇去表达自己的感受。
孩子太无辜
事件发生在遂宁嘉禾东路某小区。据悉当时这名男孩是到街对面的同学家中玩。
男孩给妈妈打了电话说回家了。可是妈妈等了三四分钟都没见孩子到家。于是给孩子打了2个电话。孩子却都没接。于是妈妈便赶紧出门找孩子。
可是打开电梯的时候。妈妈却发现电梯里面满是血迹。孩子眼镜和雨伞都在电梯里。可是却找不到孩子。
妈妈赶紧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最终警方在24楼找到了孩子。孩子浑身被砍了八九十刀。
令人惊讶的是。行凶者刘某豪目前正处于服刑期。
原来去年11月。刘某豪在上学期间砍伤了一名女同学。今年7月被判缓刑。目前正处于服刑期。
之所以被判缓刑。因为刘某豪被查出患有精神疾病。而现行法律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犯人的确是有相关规定的。
只是为什么一个曾经砍伤过同学。有暴力倾向的人。真的适用缓刑吗?
虽然刘某豪已年满18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可鉴于他有精神疾病。他的父母难道没有看护责任吗?
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就这样被一个所谓的精神病砍了几十刀。不治身亡。
行凶者竟然在杀害男孩之后。自己坐车去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让人实在生疑。
据监控视频显示。刘某豪是尾随被害者进入电梯的。可见刘某豪并不是毫无预见的行凶。而是有目的的选择行凶目标。
所以需要专业机关鉴定他在行凶时间段内。精神是否有问题。这对于案件的性质非常重要。
另外。类似于刘某豪这样的。有精神疾病。有暴力倾向。即使缓刑。也应该送往专业的精神医院。有专业的医务人员看管。而不应该任其自由的在公共场合自由出入。
不然。像刘某豪这样的人。就是埋在周边群众身边的一颗不定时炸弹。
其他观点:
四川遂宁。一名18岁的男子在电梯内持刀杀死了一名8岁的男孩。这名男子据称有精神病。之前砍伤过一名女性。现在还属于缓刑期间。
精神病杀害儿童的案件发生过多起了。对于这种人法律拿他没办法。关起来治疗一段时间再放出来。
我想的是精神病人真的就是一点自制能力没有了吗?为什么没找一个青年壮汉。没找一个人多的地方去杀人。偏偏找柔弱的女子和8岁的儿童。他知道找一个偏僻的地方行凶。这说明他也不傻。知道找一个自己能打得过的人去伤害。
我觉得拿刀砍自己的真是精神病。去伤害孩子伤害妇女的有一多半是装的。对于曾经持刀伤人的精神病患者。国家应当统一收治关起来。不要再放出来。
明知道伤害过别人。还给放出来缓刑。那无疑是把一颗定时炸弹扔到了人群当中。相关部门是省心了。但是人们从此以后就得提心吊胆生活了。
其他观点:
八岁男童被砍死。我很痛心
首先。凶手是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有3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精神病人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形: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情形:尚不能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凶手可能属第三种情形。被判\”缓刑一个月“释放。
其次。凶手精神是否负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损害他人的生命权\”。现8岁男孩被精神病人砍死。男孩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应向法院提起刑事带民事诉讼。要求精神病人家属赔偿。因为没有完全丧失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的立法精神也适用民法。要求精神病人家属承担主要责任。即70%的赔偿责任。
男童家长。疏于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保护责任。要负次要责任。即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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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孩子,刘某,精神病人,一名,刑事责任,男孩,找一个,情形,砍伤,精神病
没想到大家都对你怎么看四川八岁男童电梯内被砍身亡,杀人者又是精神病人?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愤怒。除了愤怒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汇去表达自己的感受。孩子太无辜事件发生在遂宁嘉禾东路某小区。据悉当时这名男孩是到街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