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回答:
本人从事了多年的宅基地管理工作。特结合宅基地的政策和工作实际作答。
第一。宅基地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买卖的。
具体来说宅基地要合法地转让买卖。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该宅基地本身无使用权属争议。且所在的村里和社里同意。无使用权属争议。就是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清楚明了的;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组织。所以在买卖转让。当然得征求主人的意见。不过在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只要购买方符合条件。村里和社里一般都会同意。但一程序不能省略。因购买方要建房还得村里、社里盖章同意才行。
购买方须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只要购买方购买后是用来建房。不管是迁建。还是扩建。都得要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本村的农村户口。宅基地使用面积符合规定)。
若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该宅基地的买卖转让(其实买卖中就包含有转让这一形式)就是无效的。就不合法。
第二。通过不合法的渠道而购买宅基地所建的房屋。严格意义上讲都违建。目前正在推进分类处置的相关工作。
不合法的一户多宅的(即原有农房。又不合法地占地修建了农房)。一些会通过拆旧处理(目前各地都在清理并拆除)。一些会通过合法地分户等进行合法化处置。
城镇户口人员、非本村人员购买宅基地建房的。无法确权。一些地方已妥善处置一部分。一些地方即将启动新一轮处置工作。
其他观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买卖。转让的含义包括买卖。现现针对法条具体分析如下: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有偿退出宅基地与盘活当然不包括所有权。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当然是买卖或者出租行为。盘活包括有偿与无偿转让。也包括出租。
需要说明的是。原土地管理法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只是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有些司法裁决认为是无效行为。使公众认为对农村村民对经批准的宅基地有偿转让行为不可以买卖。
其他观点:
您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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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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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可以转让吗?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本人从事了多年的宅基地管理工作。特结合宅基地的政策和工作实际作答。第一。宅基地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买卖的。具体来